近年,剖腹生產技術及麻醉方面的安全性大大提高,對有併發症的孕婦來說,剖腹生產已成為一種安全的分娩方式。倘若已決定剖腹分娩,當然是在足月但還未有作動徵狀的情況下動手術最為安全,這稱為「擇期剖腹產(Elective Caesarean Section)」 。這裡所說的「擇期」,並不是指「擇時辰」的意思。所有研究報告都顯示,對孕婦和寶寶來說,「擇期剖腹產」較「急症剖腹產」安全。那麼從醫學角度看,究竟選擇在什麼時間作剖腹生產最理想呢?
一般來說,「擇期剖腹產」最好選擇在三十八至三十九孕周之間,這是從寶寶健康及孕婦會因提早作產,因而引致需要急症剖腹兩者之間取得一個平衡。在未經陣痛之前作剖腹生產,胎兒未有受到子宮收縮所帶來的壓力,雖然可能減少缺氧的可能性,但寶寶出生後患上「短暫性氣促」的風險亦較陰道分娩為高。胎兒在子宮內,肺部原本注滿羊胎水,一般會在出生後數分鐘到數小時內清除。「短暫性氣促」,俗稱「濕肺症」,是指寶寶出生後無法自行完全清除肺部的羊水,導致嬰孩出現短暫性呼吸窘迫。如屬輕度個案,需要在氧氣箱內觀察數天便復元﹔如屬嚴重個案,則可能需要插管呼吸及深切治療,死亡案例雖屬罕見,但亦曾出現。因此,除非懷孕有嚴重併發症,否則醫生一般不會在三十七周前作「擇期剖腹產」。根據多份醫學文獻報告,寶寶經「擇期剖腹產」出生後患上「濕肺症」的機會跟手術的孕周有關,在三十七、三十八、三十九周分別為百分之八、四及二。
另一方面,亦要考慮自然作產的風險。倘若在擇期之前作動,除了在安排急症手術時帶來一點不便外,最重要是手術風險可能提高,特別是在凌晨時分動手術;又例如寶寶胎位不正但羊水破了,手術難度就會相對提高。本人曾經做了一個統計,發現在低風險孕婦群中,在三十六、三十七、三十八、三十九周或之前作產的機會率,分別為百分之二、九、三十及六十七。換言之,若擇期在三十八周,只有百分之九的機會變成急症﹔若擇期在三十九周的話,則有百分之三十的機會變成急症。
曾經有孕婦找了相士,強烈要求在三十六周擇時辰剖腹生產。我要費盡唇舌、力陳風險,花了數星期時間,最後才成功說服這位媽媽改變初衷,有時真的希望相士也能增進一點產科知識!
資料來源﹕
養和醫院母胎醫學主任婦產科專科醫生梁子昂醫生
http://www.mingpaohealth.com/cfm/archive1.cfm?File=20091106/blo03/20091106.txt